近幾年文化大學的畢業校友大概都知道,捷運劍潭站外有許多小黃,只要 人數湊齊就可以一同搭車到學校上課,免除公車站站停的時間浪費,更不用天 寒雨凍騎車上到陽明山。當然,下課也可以如此。這種由大眾運輸工具轉為多 人共乘的交通模式,可以說是現在交通部積極推動南部偏鄉的「小黃公車」、 中部偏鄉的「小驢行」以及花東偏鄉的「噗噗共乘」,甚至是「幸福巴士」雛 形。重點就在於所經歷的交通運具都是合法有保障的運具,而且符合自己所需。

那麼偏鄉呢?是否可以這樣做?對於自己家鄉的了解,沒有人可以贏過在 地人,不論是左鄰右舍的熟悉度,或者是知道哪些羊腸小徑可以更快速的到達 目的地,在地人當駕駛絕對是排第一的選擇。因此,白牌車的興起,就是因為 當地沒有適合的交通工具,居民只能自力救濟下的模式,就像是牡丹鄉旭海村 的「千歲車」一樣。因為是同鄉,因為是鄰居,所以信任也夠安全,但是這裡 的信任與安全是對提供服務的白牌車的駕駛而言,但是交通的安全卻不能羅列 在內,畢竟禁止白牌車,就是考量到乘客與用路人的安全而言,想想看,用九 人座或小轎車當白牌車用,起碼可以不看老天爺臉色,還有安全帶可以確保一 下,但是,卻有偏遠的地方用小貨車載運,貨斗上坐滿學齡的兒童,危安因素 不言而喻。

另外最重要的,莫過於費用的支出,白牌車畢竟以議價為主,不若公車有 規定的票價、計程車按表收費。就中華顧問曾經訪談的花蓮縣富里鄉吉拉米代 的居民就告知,由富里火車站到下部落,車資單程就200元,到上部落就更多 一些,若是到玉里或花蓮,費用更高,超過1500元跑不掉。至於搭乘的車輛, 有白牌車也有計程車。不管是哪種車輛,昂貴的交通費,對於原本經濟環境就 不是很優渥的部落居民而言,是一個難以負擔的支出。
而且更令人沮喪的,政府已經想辦法挹注資源,要車給車要錢給錢,因此 有了長照專車、復康巴士、無障礙計程車、小黃巴士、幸福巴士等各種不同名 稱的營運模式。看似已經可以滿足偏鄉民眾的需求,卻依照不同部會補助方案 有著不同的限制。
例如衛生福利部的長照專車,就只能用於長照用途上;企業捐助的國中小 的校車,就只能用於學生接送或學校活動上,平常沒出車時就讓車子晾在一邊 ,更不用提各種不同部會的專案補助,能享用的還要符合條件限制,沒有長照 資格的人,或者有資格卻預約不上的人,就醫就只能自己想辦法,這種隱藏於 檯面上的隱性需求,卻是對於偏鄉出行需求的最大族群。而且,就算車子有了 ,誰來營運?後續維護保養等都是令人燒腦的問題。

盤點現況,缺乏適合的運具與人力、資源沒有整合、運具無法共享,打通 電話請鄰居幫忙接送,補貼點油錢,持續成為偏鄉民眾的日常。
部會各行其是,一直以來為人所詬病。各式各樣的補助車輛,卻不能如台 電公司積極發展儲能,那種「削峰填谷」的模式來運作。例如,長照專車、復 康巴士因使用人多而難以預約,就該調度該時段閒置中的校車來補足運能。各 部會補助的「但書」所形成的限制,讓移動服務資源難以共享與整合。這一點 問題不解決,偏鄉的交通出行服務就難有成果。交通部林佳龍部長在接受聯合 報系願景工程「體檢型的正義2.0」專訪中強調「交通平權」概念。他也知道長 期以來,各部會缺乏以人的角度看供需,確實讓許多住在海邊、山中民眾「被 漏掉了」。雖然公路總局近年推動需求反應式運具DRTS,以及補助鄉鎮公所 推動小黃公車、幸福巴士,卻卡在資源整合上,他也允諾將由交通部帶頭來做 ,真正落實「行的正義」。

供給與需求是一體兩面,大都會的公車載客量高,所以班次多且車輛大, 對於偏鄉這種老的老、小的小,公共運輸載客量一直都是呈現虧損狀態的路線 而言,「運量低—減班—不符合搭乘需求—運量還是沒起色—停駛」,就成為 偏鄉公共運輸最常見到的五部曲。我們曾在花蓮富里遇到花蓮客運1120路線司 機黃萬章就告訴我們,現在這條路線一天只有一班公車,平均十多天才會遇到 一位乘客。但這代表當地步需要公車當代步工具嗎?其實不然,當地有上學、 就醫、購物等生活需求,而且量還不小,只是時間分散。所以,原本一天四班 次的車班一直縮減,然後營運時間又不符合當地民眾需求,所以看到的大都是 空車往返,而且是大巴營運,完全不合乎經濟效益。

為了讓資源效益最大化,滿足偏鄉民眾需求,也是回應民眾期待,交通部 積極推動幸福巴士,除了定班定線外,也有預約制度可以使用。單純預約並整 合搭乘需求,當地人服務在地人的噗噗共乘也開始上路;車子太大浪費油也佔 道路空間,那就用計程車(小黃)來代替。交通部不斷推動,也積極整合各部 會,引入民間企業資源,希望能讓偏鄉行的這條路得以變成康莊大道。 由第一張照片披露偏鄉交通困境的2017年開始,3年的時間聯合報陸續針 對偏鄉行的正義進行深入的採訪與報導,最終,關鍵解決之道的問題核心之一 的「白牌車」,日前交通部對外宣布已經進入預告修正階段,預計將放寬自用 車於特定的區域執行載客行駛,講白話就是白牌車跟多年前的野雞車一樣,接 受輔導轉正後合法經營延攬乘載業務。

法令放寬的背後,接踵而來的卻是一連串多個政府單位需要共同因應的問 題。有意願沒有職業駕照的就要由公路總局輔導考照,上路還需要是汽車客運 業,那就必須要輔導成立,不論是個人名義或是社會團體,這其中又牽扯到主 管機關是交通部,受理許可申請的機關是各地縣市政府…,看似放寬卻又衍生 出許多關卡。更不用說車資怎樣算?營運範圍怎樣訂定?收入部分繳稅是要依 照哪種稅制稅率?車輛維修保養的後續、如何媒合讓出車效益最大化?上路工 作時數是否必須符合勞基法最高工時等,這一切都需要一一定出有所遵循的遊 戲規則,並且能長長久久永續經營,才能符合服務偏鄉交通服務的美意,而不 是淪為一場煙火秀。